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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
发布时间:2019-10-26 作者:冰枫网络 浏览:0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12月29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和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住宅区车辆停放收费和特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同时下发了《阜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由于公司在管项目均非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费标准均应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且在管住宅项目当下执行的物业费标准均普通低于政府指导价,因此,《通知》的出台对公司形成利好,无形之中将可能促进公司在管住宅项目的物业费收缴。公司已责成各住宅小区项目办尽快将最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和公司执行的物业费标准同步在各项目公示。(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