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率先在全省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分别在下坎社区的绿色佳园,博桂社区的江畔人家,铁桥社区的天上人间等小区同时挂牌成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这是琼山法院为有效预防和化解业主群体与物业公司、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助力和谐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服务海口“双创”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纠纷层出不穷。为了预防因物业纠纷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通过充分调研,琼山区法院党组决定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负责受理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该巡回法庭将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与物业服务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行业协会、社区街道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构建五位一体物业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适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助力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当日上午,琼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金波,民一庭庭长杨新,民二庭庭长王春映等物业纠纷审判团队的法官,琼山区下坎社区书记郑日彩,海南嘉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胡绍东等同志参加了挂牌仪式,并在绿色佳园物业巡回法庭工作联系点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王金波说,琼山法院今天先选择辖区有代表性的小区挂牌设立物业巡回法庭便民工作联系点,逐渐辐射其他小区。将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民商事法官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定期到物业巡回法庭工作联系点开展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当场处理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司法维权途径,并在值班点留下法官联系方式,方便群众联系。之后,与会人员就物业纠纷巡回法庭成立后如何做好诉前纠纷预防,规范物业管理,及时衔接协调稳控矛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介绍,琼山法院在小区挂牌设立物业巡回法庭,在小区与业主之间搭建沟通协调处理纠纷平台,将结合物业纠纷的特点,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开展工作:一是做好诉前预防。与小区物业及时沟通,串门走访业主,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和培训,做好法律提示,明确法律边界,规范物业管理,引导业主理性维权,防止滋生大规模的物业纠纷。二是诉后快速化解。对物业纠纷大多是拖欠小额物业管理费的特点,对诉前调解仍无法化解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要素式”裁判模式,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等简捷、便民、高效的特点,快速化解纠纷。三是加强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物业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联动,发挥组合优势,做好社区矛盾纠纷的排解和防控,推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有效实施。四是加大普法宣传。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注重以巡回审判,在新闻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建立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广大业主及物管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以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