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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维修资金按建筑面积比例交存
发布时间:2019-10-26 作者:冰枫网络 浏览:0

8月30日,修订《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部分交存条款(草案)听证会成功举行。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将依据住建部相关条款改为按建筑面积征收,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在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范围内”。     

    不容易!改为按面积交存等了六年

    等待这一次的修改,合肥市足足花了六年时间,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从2011年开始,反馈“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总房款的百分比缴纳不合理”声音不断,因为现行的交存比例是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来执行,有关部门很早开始就已经在考虑改变目前按总房款比例交存维修资金的方式。

    2016年,合肥市房产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更是直接回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相关新规,已修改为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一定数额缴纳”,但因为这个规定涉及到每一个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经过正式的立法程序才能进入实施阶段。

    真惠民!100平方米住宅省几千元

    老百姓最为关心的“物业维修资金到底是涨了还是跌了”这一问题,记者可以明确答复,修改之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数额比之前少很多,以100平方米的高层为例,总房款是100万元,按照现行标准在交房时需要交存2万元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但按照修改后的条款,只需要交存1万多元,省了几千元。

    “对合肥市价格较高的房子而言,修改后的条款实际上是降低了购房者的成本,有效保障了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公平,消除地段、户型等因素对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影响,可以直接促进合肥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与会听证代表向记者肯定了这一次修改的“成果”,与之前相比,购买高层住宅将享受更多政策上的“实惠”。

    还要等!新政待政府审议后及时发布

    “这一次仅仅是修订部分交存条款(草案)的听证会。”方前进主任向媒体记者们指出,12名听证会代表充分反映了民意,其中,8名代表是通过市民报名选出来的,另外4名是受邀而来的专家代表。记者发现,4名专家代表中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起草者之一——安徽建筑大学管理学院李国昌教授,安徽省物业管理协会首任会长凌宁等。

    这一次修改是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和作法,将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进一步进行明确。即:非单一产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含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和拆迁安置房等)和非住宅(含商业用房、储物间、车库、车位等),都将按新的标准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而对市民最大的“福音”,有可能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变化,合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也将适时调整。

“该标准究竟何时进入执行阶段,保证同一项目(楼栋)标准一致?这还需要经过立法程序确认。”方前进介绍。按照合肥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此次听证会结束之后,合肥市房产局需要将修改后的草案递交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最终经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同意之后,报请市长签署命令之后才予以公布,新的条款一旦通过,合肥市房产局将第一时间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来源】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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